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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药品批发企业依托现有零售药店或兼并个体零售药店设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2022年08月16日 14:45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4763  

河北日报讯最近几天,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的意见》,支持和鼓励全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促进药品零售经营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更好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意见提出,支持药品批发企业按照批零兼营模式申请药品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作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申请药品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支持药品批发企业依托现有零售药店或兼并个体零售药店设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兼并,重组,加盟等形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或个体药店支持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设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推行慢性病患者处方留存和购买制度,即慢性病患者首次购买处方药后,药品零售企业为慢性病患者建立用药档案,通过复印,扫描,拍照等方式留存处方保留了处方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在同一法人单位下的连锁店购买通用名,规格相同的处方药,可以不再出示原处方药品零售连锁店负责将患者的信息与用药档案中记录的信息进行核对后再销售

药品零售连锁店和个体药店在严格实施药品流通追溯,确保线上线下一致的前提下,在保证销售配送过程中药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获得有效药学服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网上订购配送和网上订购取药的方式销售药品。

同一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可以相互调剂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

允许药品零售连锁店使用具有人机交互功能的机器人,能够在执业药师不值班或者非工作时间为顾客实现自测用药指导等专业药学服务,在药店为顾客提供专业药学服务。

意见还包括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和审核服务等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排忧解难,激发药品零售市场活力,提高药品零售连锁率,助推医药行业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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